关于实行《印章管理制度及使用流程》的通知各部门:为妥善保管公司印章,保证公司印章安全,规范用印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现我部拟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及使用流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一:《印章管理制度及使用流程》附件二:《盖章登记表》附件三:《印章借用登记表》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附件一:印章管理制度及使用流程为妥善保管公司印章,保证公司印章安全,规范用印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现对我公司印章保管、借用及盖章做如下规定:一、印章保管由公司行政主管保管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公章(原章)、法人章(原章)、办公室章、合同章、正副本章、竣工章、造价员(拓本留底)、造价师(拓本留底)、建造师章等,综合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财务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由公司市场部负责人保管公司公章(第二套)、法人章(第二套)、造价员(原章)、造价师章(原章)专门为公司投标使用,市场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二、印章借用有工作需要需将公司印章带出,需先经公司OA系统审批,所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审批人,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为第二审批人,如公章在下班时间仍不能归还则需增加第三审批人为总经理,同时知会印章管理人;OA审批通过后,在《印章借用登记表》登记,注明借用人、借出印章用途、借出日期时间,方可将印章借出;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将印章归还印章保管人处,由印章保管人接收并在《印章借用登记表》中注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如在印章借出过程中出现印章丢失或其它问题,借印人负全责,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三、盖章非合同文件盖章,需在综合部文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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