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会所管理制度一、聘用制度1、总则:优秀的人才是企业成功的一大要素,设立严格的招聘制度为养生会所的发展打下坚定的基础。任贤为用,不避亲疏。要求聘用的人员外表端庄,口齿伶俐,好学上进。2、聘用标准:符合本市劳动管理部门的劳动力管理条件,根据本店的岗位需要,凡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美容、理疗、保健服务工作的应聘人员,有一定的医学基础更佳。3、聘用条件:凡报名应聘人员,均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从业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证。4、试用期:所有入选员工都必须经过1个月的试用期,接受本店的工作培训,一星期内熟悉本店产品使用、设备使用,价目表,水电设施和管理制度,在试用期内如欲终止合作,须提前3天通知,扣下所得提成作为招聘、培训损失。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确定工资级别与本店签署正式合同,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合格者本店解除聘用关系。5、成为本店职员,执行合同,遵守本店所有制度。6、辞退或辞职: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批准交回制服,工作卡、住房钥匙,结清账款方可离职。如本店对某员工的工作表现不满或员工健康情况对营业有影响,本店有权辞退,办理辞退手续。7、考试:应聘人员须由店经理(或技术主管)面试和笔试、口试。二、日常管理制度1、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应办好请假手续。2、按规定穿着工衣,佩戴工号牌,按规定签到。(不能代别人签到)同事见面要主动打招呼。3、上班时不得会见亲友,不准打私人电话,严禁在工作场所内抽烟、吸毒、喝酒、吃东西、追逐打闹、赌博、玩牌、打麻将、搞色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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