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甲方:××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根据《××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就乙方参与甲方年度股权激励计划订立如下协议:一、资格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服务,现担任一职,经甲方薪酬管理委员会按照甲方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有参与该计划的资格。二、激励基金的授予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授予乙方××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基金,总额(Fi):元。乙方税后实得激励基金(FAT)数:元。其中激励基金(FAT)中转化为股票的激励基金元,若乙方为高管人员,则以个人名义购买股票并依法锁定,若乙方为非高管人员,则购买股票并约定一段时间后逐步兑现。三、持股管理第1页3.1若乙方为高管人员:(1)高管人员获得激励基金后,应在年报公布后的90日内用激励基金择机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高管人员购买公司的股票必须依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锁定,并向薪酬管理委员会递交《购买激励股票说明书》(见附件5),说明股票购买时间、购买价格、购买数量。(2)由于股票购买的最小单位是1手,会有资金余额,资金余额归激励对象。(3)高管人员购买股票后,自行处理分红、送红股、配股等事项,并向薪酬管理委员会递交《激励股票分红说明书》(见附件6)、《激励股票送股说明书》(见附件7)、《激励股票配股说明书》(见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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