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一、总则(一)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管理内容包括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售后验收专用章等管理。(三)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印章管理。二、印章管理(一)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行政章、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二)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的保管;(三)市场部负责售后验收专用章的保管。三、印章保管(一)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对所属印章进行管理,印章保管人员应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严格按审批程序使用和登记。(二)印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向备案机关报失。四、用印管理(一)行政章用印管理1.公文用印:必须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签发)方可用印。2.授权委托书用印:须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盖章并进行用印登记。3.介绍信用印:一般介绍信由行政管理部印章管理人员直接审核用印,并要求使用方在存根上签字;可能存在风险的介绍信应经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出具,必要时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具。对外联系业务,需带加盖印章的空白介绍信,须经用印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并经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必要时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具,由行政管理部登记备案。业务活动终结后,使用部门及时将剩余部分交回公司。4.证明材料用印:其内容完全真实且不存在风险的,由印章管理人直接登记盖章;其他证明材料由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不属于行政管理部掌握的证明信息,行政管理部有权拒绝。5.信息确认材料用印:因业务往来,需在信息确认材料上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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