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职与试用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及员工入职与试用期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二章入职管理第三条员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快递、传真、电话、短信等方式收到《录用通知》或获取公司告知的录用讯息后,应按照《录用通知》或录用讯息所限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指定的地点及时办理入职手续。第四条员工办理入职手续,须携带如下书面材料:(一)若员工为有工作经验的社招人员,应携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关系变动表等),以及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以下简称“协议”)复印件,同时应提供与协议一致的原件,在经公司核实一致无误后将原件予以返还;若员工为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二)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入职体检报告,具体体检项目以《录用通知》或录用讯息告知的为准,且报告出具日期距离员工向公司提交之日不得超过两个月;2(三)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以及与公司要求的职称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与协议一致的原件,在经公司核实一致无误后将原件予以返还;(五)劳动合同书、员工保密协议、员工信息登记表以及公司各类规章制度所附的文件回执单等;(六)近期1寸证件照2张,背面需注明员工本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七)公司要求携带的其他书面材料。员工对上述书面材料均应如实提供,不得出现虚假或伪造的行为。第五条员工应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中的内容,同时,为了公司能够建立健全人事资料档案以便为员工提供更好更全面的服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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