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公司劳动纪律,加强员工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生产车间及施工项目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3职责3.1企管人事部负责本公司考勤管理及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项目经理负责本部门、项目组的考勤管理本公司员工均受本制度约束。3.2企管人事部人力资源负责本制度的起草、修改、监督执行。3.3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定义4.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4.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4.3脱岗:上班时间未经领导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4.4旷工:无任何手续而无故不上班。下列情况均按旷工论处:4.4.1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60分钟<迟到时间/早退时间/脱岗时间<当天应出勤时间,视同旷工0.5天,迟到时间/早退时间/脱岗时间=当天应出勤时间,视同旷工1天。4.4.2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4.4.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4.4.4利用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4.4.5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4.4.6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4.4.7无故不参加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等。4.5考勤管理包括考勤打卡、请假/外出/出差办理、加班及调休办理、培训及人事变动考勤管理、考勤统计及资料保管等工作内容。5工作时间5.1鉴于建筑行业的特点,施工项目组实行综合工时制,工资按实际出勤结算。5.2公司总部员工(包括工厂车间人员)和在外的营销人员周一至周六正常上班,周日公休,具体工作时间:夏季: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7:30,5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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