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1.1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管理和评估,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组织整体的工作效能,最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1.2评估和提升公司各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绩效考核的顺利实施和日常工作的规范管理。第二条本考核制度可作为各部门员工转岗、培训、晋升、调薪、发放年终奖金的重要依据。第三条考核对象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聘用员工。第四条考核原则4.1考核者在进行考核时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4.2只对员工在考核时期和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不得对此以外的事实和行为作出评价。4.3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避免因光环效应、主观偏见等而产生误差。4.4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在绩效考核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合理。4.5考核者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同时应当就考核结果进行说明解释。第五条考核周期25.1季度考核。对员工当季度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份的日~日,遇节假日顺延。5.2年度考核。对员工当年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年度一月份的日~日,遇节假日顺延。5.3年度考核得分=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60%+年末考核得分×40%。第六条考核职责6.1人力资源部(1)制定并不断完善企业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建立企业各部门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体系。(3)对各部门考核负责人进行岗位考核培训和辅导。(4)定期组织实施、推进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5)监控、稽查各部门绩效考核的过程与结果。(6)接受、协调处理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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