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现住址:联系电话:鉴于:1、乙方在工作期间能够接触并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2、乙方理解并确认,乙方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的经济利益或者使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避免恶性竞争,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竞业限制范围与甲方主营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均属于本协议“竞业限制范围”。二、竞业限制义务1、乙方不得以投资、参股、合伙、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方式,从事本协议所列明的竞业限制业务相同、相近或任何有竞争可能的业务;2、乙方不得直接或是间接到竞业限制业务相同、相近或有竞争情形的其他相关业务的公司或组织担任董事、监事、员工、代理人、承包商、顾问等。三、竞业限制地域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地域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四、竞业限制期限1、起始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终止时间: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两年届满时止。五、补偿金及补偿金的支付1、补偿金的标准为乙方离开甲方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30%。2、补偿金的支付补偿金在乙方离职的次月按月支付乙方离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应按月向甲方提供未违约书面承诺及证明材料(例如:乙方在职证明、任职单位为乙方交纳社保的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在职状态或具体工作单位的书面文件;如乙方未从事任何工作,也可提供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凭证...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