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产业法律治理研究报告-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2024.7-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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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产业法律治理研究报告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安全治理委员会编写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所百度公司前言人脸识别技术是对静态或视频中的人脸图像进行特征提取与分类,从而用于个人身份鉴别、验证与分析的当代信息技术。作为最广泛使用的生物识别技术之一,人脸识别技术以数据为体、以人工智能算法为用、以人类自身为对象,具有不可复制性、非接触性、可扩展性、快速性、多维性等优势,目前已与安防、金融、医疗、支付、教育、文娱等行业深度融合,不但推动链接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新型产业悄然成型,而且为我国数字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在人脸识别产业突飞猛进的同时,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的风险也在不断加剧,给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国家安全带来巨大挑战。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人脸信息被广泛采集、分析,进而合成、生成人脸信息的崭新业态开始涌现。如何保护个人人脸信息、防范虚假信息、维护公共利益,成为人脸识别产业必须面对的重大议题。面对种种挑战,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人脸识别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护,并在第62条进一步强调了人脸识别信息的特殊性,要求有关部门针对人脸识别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点规定了滥用人脸识别的侵权责任、合同规则、诉讼程序。2023年8月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国家网信办”)公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从更宏观的维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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