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甲方(雇主):身份证号:乙方(家政员):身份证号:丙方(居间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甲方同意雇用乙方为其提供□月嫂□育儿嫂□(其它)服务。乙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第二条: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服务时间为□住家□小时/天□(其它)。每月休息天。第三条:服务地点:第四条:服务费:乙方服务费为元/月。付款方式:月付。合同定金元。第一月服务费甲方应在乙方入户前支付。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若对乙方服务不满意,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调换人员或中止合同。若终止合同,则扣除乙方实际工资后剩余服务费将退还甲方。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3、应向乙方明确服务要求、生活习惯,合同安排日常家庭事务,必要时予以示范;提前告知乙方重要家庭成员信息。如疾病、双胎或早产等;对于住家服务人员,甲方应保障其每天不小于8小时的休息时间。国家法定假日乙方享受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4、对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从事危险工作;如遇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乙方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丙方。第六条:乙方的服务和义务1、按照培训或用户要求操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善待服务对象,爱护甲方财务。2、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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