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本协议于年12月14日由下列双方签订:甲方:单位地址:乙方:有限公司公司地址:路号房鉴于甲方与乙方就业务洽谈及开展合作过程中,将要知悉甲方的绝密和机密信息,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1)与甲方记账有关的任何/所有协议,往来通讯记录、纸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2)任何非公开的、专有的和具有保密性质的资料及信息(如甲方凭证资料、银行账户信息、固定资产信息、负债信息、单位财务信息、尚未公开的重大项目信息及其他有关甲方利益或财务安全的信息等),以及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从记账系统软件得到的任何/所有信息。(3)其他尽到审慎义务的人判断应予保密的信息。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于本协议,甲方成为“披露方”,乙方成为“接收方”。1.3“披露”,包括但不仅限于(1)披露方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从披露方处获取,而不论是否基于记账工作。1.4“代表”,指甲乙双方合同联系人、甲方负责人、甲方指定的业务对接人、乙方派遣的会计人员、乙方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以及其他代表人。2、保密义务2.1接收方确认保密信息乃属于披露方的有价值的、专门的和特殊的信息。接收方承诺须采取不低于保护其本身的专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谨慎标准保护和维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别是,接收方同意在未获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除本次代理记账服务所要求外概不会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纵有上述规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该等信息的情况下以及为了更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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