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承包合同甲方:乙方:为了发展生产,增加经济收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以便双方遵守。一、甲方将位于长清大学园区山东师范大学东侧,京福高速公路西侧约40,亩地的私有果园(含苹果树、桃树约7000棵)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及缺少果树的补栽)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承包费为每年元,交费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一年一交。四、甲方的权利义务:1、在承包期内,如果此果园被征用,果树及房屋补偿款归甲方所有。承包期内乙方所建房屋补偿款归甲方所有。2、在不影响果树正常生长的同时,经甲方认可乙方有自主经营权和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树的管理,和缺少果树的补栽所需费用,由乙方自付。2、乙方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承包收益权、果品销售权。3、乙方在履行承包期间不得转让。六、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赔付元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应向甲方承担元的违约金。七、在承包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如果管理不当造成果树损害由乙方负责。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1、大队长由纪律部门、卫生部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共四名),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2、中、小队长由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以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另行选举。小队长各班各小组先选举出一名(共8个小组,就8名小队长)然后各班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小队长几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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