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品牌名称、型号、配置、颜色、数量、金额汽车品牌型号配置颜色数量车辆单价车辆总价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元。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四)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四)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第三条付款方式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二)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第六条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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