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LOGO、商标委托设计合同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公司LOGO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委托事项套设计方案供甲方选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公司LOGO,乙方应提供不少于择。二、设计周期设计周期分为两个阶段:1.第一阶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完成设计初稿并提交甲方校稿。2.第二阶段:自甲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乙方之日起日内,完成设计修改并将设计终稿提交给甲方验收定稿。三、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1.设计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大写:)。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该设计费用已经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2.设计费分两次付清。甲方自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元整作为预付款;LOGO设计完成、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文本的电子版源文件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每笔款项前,应向甲方出具相应款项的合法有效发票。乙方不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四、著作权1.双方确认对著作权的理解和定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为依据。2.本合同项下的设计作品(包括图案与名称)的一切著作权(包括但不限第1页共4页于: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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