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原森木业整木定制销售合同买方(甲方):卖方(乙方):福建泉州原森木业有限公司为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成交所订家具的买卖。一.合同产品名称、数量及金额1、乙方同意出售,甲方同意购买以下产品:具体详见附件(订购单),附件一式二份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劝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二、付款方式元作为首次预付款给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乙方。在乙方产品出厂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第二次预付款,待该项目安装以及验收完成后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合同总额的20%三、交货日期1、乙方在收到签字确认图纸、色板、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后,经双方协商总工期为70天内完成甲方所订购的(安溪时代广场B2#1702室)的整木定制产品。四、交货方式、地点1、乙方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定制的整木产品送至甲方的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后,经相关方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五、违约责任1、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七天,乙方有权每日按照应付款的千分之二计收违约金。2、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每日按照不能交货货款的千分之二计收违约金,天气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如逾期交货,甲方追究责任,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六、质量保证乙方保证产品质量,保质期为一年,所有产品除用户或其他认为损坏及使用不当除外,乙方提供终身维护,费用由甲方自负,但甲方在一年内正常使用,家具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七、协议修改1福建泉州原森木业整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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