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服务合同(会计代帐协议)甲方:深圳市华谨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代理记账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一、代理事项及期限:代理记帐、代理报税、财务咨询顾问,服务期限为壹年。(注:甲方负责代帐、报税,指导乙方抄税,认证发票;发票由乙方领购、保管和开具。)二、收费项目及标准、方式:1、费用标准:代理记帐费___元/月,每个月预付一次。记帐费在合同期内根据业务量的变化,双方友好协商,进行适当调整.付款时间:2、本年度办公费、资料费__元/年。3、收费方式:现金(单据交接时付款)、银行转帐两种方式。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福永支行户名:孙再华帐户:6228480120267900013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代理乙方合同期内规定的工作事项,保护乙方合法权益。2、为确保乙方商业秘密,甲方办公室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工商、税务部门外,未经同意不得入内。3、乙方每月5号前必须将上月原始资料、有效票据交给甲方,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如乙方不能按时将原始资料交给甲方,延误每月15号前做帐报税,造成税务部门罚款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按第二条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付给甲方。乙方连续超过三个月未付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停止一切服务。因停止代帐服务造成税务及有关部门罚款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甲方收到乙方完整、合法有效的原始资料后,因甲方过错延误做帐、报税或错报、漏报税种,造成税务部门的罚款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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