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推广代理协议甲方:乙方: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相关合作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客户签约使用甲方的POS收单业务,协助甲方进行POS收单业务的宣传介绍。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乙方推荐客户产生的收单收益向乙方提供优惠政策。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地区和行业从事推广活动,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地区和行业限制从事推广活动,不得在推广活动中使用与甲方企业名称、商标一致或类似的企业名称、商标。甲方发现乙方有前述禁止性行为的,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推广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取消乙方的推广资格并终止本推广合作协议。第二条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往来文件、客户数据及传递之信息,应维持高度之机密性,未得对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之告知或交予第三方使用。2.本协议书的签订不表示甲乙双方有关联企业的关系,也不表示甲乙双方有子母关系;甲乙双方均不得利用对方名称或公司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地址及电话等),行不实夸大之宣传而误导客户及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3.乙方应当依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推荐客户,并协助客户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保证客户是合法存续且从事合法商业活动的经营主体。4.在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有关管理机构调查客户身份及经营情况5.乙方在推广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手段发展客户。6.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因推荐而获得的服务费收益。第三条合作模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合作:1、乙方向甲方推荐客户使用甲方的POS收单服务。甲方为客户提供POS收单业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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