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续:德国基金会的财富密码—访欧考察报告贾西津(清华⼤学)2023年6月21日至30日,墨卡托基金会与基金会论坛秘书处共同主办的“中国基金会秘书长访欧”项目,选拔7名中国基金会秘书长,我作为随团学者,并主办双方各一人、翻译莱先生在内共11人,共同到访德国及比利时的柏林、哈勒、埃森、布鲁塞尔、安特卫普等城市,考察了不同类型的基金会及其项目点,以及德国基金会联合会、德国基金会中心、欧洲慈善联合会等支持性机构,在密集行程中对德国基金会全貌一窥;加之伴随与若干关键个人的深度交流,也不乏对其内在精神有些许理解。从中国比较的角度看,德国的基金会比英美等更呈现一个特征,并体现在其法律体系中,就是:“永续”。德国基金会概况在德国,“基金会”一词有两种用法,一种是法律意义上的,一种是功能意义上的泛称。所以在德国,尽管可以有很多种形式的“基金会”,唯一有准确统计数据的是民法有法人地位的基金会(即“财团法人”),2022年底25254个,平均每10万人30个。1其规模大都较小,80%低于100万欧元。2在广泛的意义上,据德国基金会协会介绍,德国在全欧洲拥有数量最多的基金会,除了民法法人基金会,还包括:信托基金会,在民法框架下没有法人地位的(信托)基金会约2万多,非法人形式的信托基金会总数可能达6万家;3公法基金会,即由联邦或州政府依据具体法律设立,通过公共财政实现具体社会公益的基金会,约1千家;4其他协会、责任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法律形式而功能意义上的基金会,数百家;5如纳入教会基金会,其除了捐赠人以教会名义设立、归教会管理的民法基金会,还有专门按教会法创办的教堂基金...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