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产业出海研究报告研究范围及定义◎本报告讨论的范围为海外充电桩市场和中国充电桩产业链出海。本报告所述“新能源车”、“新能源汽车”、“EV”,如无特别说明,均指BEV纯电+PHEV插电式混动8座以下四轮乘用车。◎欧盟和美国对充电站、桩定义不同。本报告统一将Recharge/ChargingPoint(CP)、ChargePort、Charger和EVSE计为充电桩,充电桩数指的是可供同时充电的车辆数;将ChargingPool、Location、EVCS统一计为充电站。◎在新能源领域,欧美一般按用途和排量将汽车大概分类为:•LDV:轻型车,可简单等用于乘用车,美国联邦EPA指额定满载质量(GVWR)8500磅以下的车辆,欧洲指乘用车Cars+面包车Vans。本报告如无特别说明,在相应市场下所述“乘用车”、“LDV”,均指各自定义的LDV;•HDV:中/重型车,美国行业和加州指满载14001-60000磅的车辆,欧洲HDV指3.5吨以上的货车或8座以上的客车,本报告如无特别说明,所述“货/客车”、“中大型营运车”、“商用货车”和“HDV”,指的是以上各自定义的HDV。◎欧美将充电速率分为交流一级(ACL1)和二级(ACL2,典型为7kW)、直流快充(DCFC,典型为50kW和150kW)三种,其中公共充电采用后两种功率。所述“慢充”一般指ACL2,“快充”指DCFC,“超快充”为150kW以上的DCFC。2目录01.研究背景02.欧洲充电市场Contents03.美国充电市场04.东南亚充电市场05.充电出海产业链06.典型企业01充电是EV普及的最大障碍EV成本下降后,充电基础设施成为发展关键EV从政策驱动到市场驱动的转折点•全球电动汽车市场的兴起源于欧美主导的零碳排目标,交通领域的碳排放占比虽然不高,但车辆作为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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