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启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LOGO设计委托合同书甲方: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设计LOGO,就此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一、具体合作项目和要求:二、项目费用: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三、付款方式: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预付款,方便乙方开展工作,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金当天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乙方设计完成后,甲方验证确认,甲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四、知识产权约定: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五、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企业文涵。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甲方义务: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拖延。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1上海启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2、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2、乙方需按照事先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作品。3、乙方要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其他作品。六、违约责任: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费用无权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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