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经纪合同甲方:乙方:法定地址:身份证:法人代表:电话: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娱乐行业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经纪代理人为乙方进行系统的培训。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一、合作内容、范围与方式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经纪人。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提供培训、演艺服务。3、甲乙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网络直播、广告、电影、电视、演唱等双方约定的合作范围。4、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合作范围条款中所涉及的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安排、实施、收益的获得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直播权、表演权、代言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行使经纪代理。二、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在为乙方制定了整体规划并获得乙方认可的前提下,对本协议所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方面全权独立地进行有关安排、规划和实施,甲方对此具有最终决策权,并获得相应收益。2、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3、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4、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5、甲方制作和出版的影视作品、唱片、图书、画册等作品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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