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审计机关名称)页次:被审计企业:实收资本(股本)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说明审计程序工作底稿索引号1.取得或编制实收资本(股本)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账、总账和报表有关项目的余额进行核对。对于股份制公司,应与公司股东登记簿进行核对。2.索取法定验资机构对实收资本(股本)的验资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准文件及公司合同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检查投入资本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记录完整(1)检查出资方式、出资币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检查投入的现金是否已确实存入企业的开户银行,并与银行进账单进行核对。(3)检查投入的实物评估、确认的合法性,验收手续的合规性,并应检查其所有权是否确属投资方。(4)检查投入的无形资产是否具有相应的证明文件,有关的技术资料是否已办妥接收手续,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否经法定机构评估。吸收投资者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是否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超过20%的,是否经有关部门检查批准。(5)核实股份制公司发行股票的种类、股票面值、以及总股份等。3.检查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1)检查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股本)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检查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股本)的理由是否充分,变更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合规。(3)检查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股本)的会计处理是否及时、正确,实收资本(股本)的余额是否正确。(4)检查外币出资的外币折算是否符合规定,外币折算差额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4.检查实收资本(股本)是否已在会计报表中恰当披露。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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