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的房屋买卖契约1.房屋出卖方: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2.房屋买入方:(以下简称乙方)3.房屋买卖标的:(1)甲方同意将“”大厦内第楼室公寓房屋套(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等等)卖给乙方。本买卖契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意图,室内用品清单各一份)。(2)本买卖契约所涉之“”大厦地址为市路号,该地块是经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万美元中标,获得五十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年月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年月日。(3)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4.房屋买卖价格: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5.房屋的移交:(1)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1)“”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管辖,并向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2)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