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县镇村约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生产经营。坐落(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二、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三、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1、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2、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四、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住址:公证人:签约日期:年月日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