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配协议甲方:投资方(公司),联系人:手机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乙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丙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就投资合作经营决定设立“怀化市天和俊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一、投资合作背景1.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贰仟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60%。1.2、甲方向乙、丙二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二、合作与投资2.1、合作方式三方共同建设、经营怀化伟大集团有限公司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共享利润。2.2、投资及比例2.2.1投资由甲方全额投资,占公司的股权比例60%,占21%,占19%2.2.2三方应于2015年7月25日前在怀化注册相应的项目公司(即怀化市天和俊新能源有限公司)三、收益分配3.1利润分配比例3.1.1三方经营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股份的比例予以分配。3.1.2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公司运行费用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公司前期投资按五年折旧支付给投资方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3.1.2.3每一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4.2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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